6月11日,《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编委会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了“两个标准”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研究了“两个标准”编写细则和起草技术要求,部署了第一批起草工作任务,同时就修订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编委会全体成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陈绍民副局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陈绍民指出,编修药品标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一件大事,《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是对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但我省生产和习用的中药材及饮片标准的补充,是为保证我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法定标准,是我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所必须遵循的法定依据。
陈绍民强调,本次修订工作,务必要体现出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进步,展示出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决心。修订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修订“两个标准”要突出地域特色,并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收载范围;二是修订后的“两个标准”务必要实现完善和提高标准的目标;三是修订工作要倡导新的理念,借鉴《中国药典》(2010年版)编纂的思路,坚持可持续发展,积极与国际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