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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0-04-01 发布者: 阅读:
 2010年3月30日,13部委(局)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会上,公安部、工信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负责人分别总结了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各部(局)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所取得的成就,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会议总召集人、卫生部部长陈竺做了总结发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主持会议。

  2009年4月,国务院同意成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以来,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一次联络员会议,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各部(局)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已彰显作用,打击假药的长效机制和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已初步建立,打击假药取得成效。

  陈竺表示,联席会议制度从建立工作制度入手,规定了工作规则,细化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一系列协调工作机制。工信部和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部和食药监局联合就“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地公安机关、药监部门进行培训,密切办案关系,提高假药案件的侦办质量;商务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商务部还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上报国务院《关于对非药品出口情况的报告》,将“研究建立药品出口管理制度”列为应开展的重点工作;卫生部加快制定发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静脉用药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加大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对假药的防范能力;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有关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电总局在充分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邮政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通知》,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与当地药监部门建立了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了寄递渠道药品安全监管;以上这些工作制度和沟通机制的建立,基本上落实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长效机制的批示精神,从制度上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行保障,也为联合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奠定了工作基础。

  陈竺要求各成员单位在今后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认真分析和研究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变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打击假药的有关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工作中的不足和阻碍打击假药工作开展的因素,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在形成打击制售假药的监管合力的同时,推动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

  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总结了2009年国家局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情况。组织制定了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召开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联合有关部门破获了一批案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下一步,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提供专业技术保障;创新广告监管模式,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打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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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看联席会议制度成就

  关闭非法网站546家——截止目前,工信部共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转来的违法违规网站8批次,涉及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546家,工信部对其依法采取了清理、整顿和关停等处理措施。接到用户对互联网站内容涉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销售、宣传等举报信息598件,已转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立案323起、破案320起—— 2009年以来,公安部先后分4批对新疆自治区喀什市“糖脂宁胶囊”假药案、天津“6.18”特大跨国制售假药案、安徽省亳州市“7.19”制售假药案、江苏省睢宁县李明等销售假药案等24起大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均已告破,抓获犯罪分子百余名。2009年1月~12月,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制售假劣药品案件417起,破案380起。其中, 6月~12月,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制售假劣药品案件323起,破案320起,办案数量是去年同期的近3倍,这与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不无关系。

  查办医药广告6000多件——全国工商部门共监测门户网站和医药专业网站3000多家,监测网上广告20余万条,责令停止发布2万多条非法“性药品”广告,转请有关部门删除1.7万条,提请有关部门关闭非法网站300多家,查办网络广告案件300多件。在专项整治期间,工商部门查处广告主违法案件16000多件,罚款6000多万元;查办医药广告案件6000多件,罚没款近4000万元。

  播出机构30人被处理——截至目前,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停止30条违规医药广告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2009年,对违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播出机构下发了200份整改通知单;对违规问题严重的8家播出机构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家播出机构30位违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辞退、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工资奖金等严肃处理;对1家违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电视台给予全国通报批评;对1家违规性质恶劣的电视台给予暂停播出商业广告21天的严肃处理。今年1月1日至今,对2家播出机构进行诫勉谈话;对11家播出机构下发《违规播放广告整改通知单》,予以黄牌警告;取缔2套非法的购物频道;撤销2个违规播出购物节目的有线数字付费频道;对1家电视台给予暂停播出商业广告一个月的严肃处理。

  破获一批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到目前为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其他部委(局)破获了“4.14李彬团伙制售假药案”、“亳州7.19生产销售假药案”、“江苏睢宁县邮售假药案”、“山东烟台特大假药案”、“湖州长兴网络生产销售假药案”、“广州市生产假药窝点案”、“江苏盐城互联网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等一批案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

  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606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请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文查处5家报刊及50个品种,提请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查处6家电视台,提请工信部查处558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网站,提请中央外宣办屏蔽77家涉外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网站。各地公告并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处理违法药品广告20418个,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965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3052个,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44个,收回或注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12个,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606次。在国家局网站上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3期,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1期,曝光3批共涉及违法企业7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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